第14章 第十四章-《再嫁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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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最让她难受的,是陆明华对魏云台的不在意。

    她视若珍宝的人,在她的姐姐那里,竟然弃若敝履——想着魏云台那张清风朗月的容颜,她满心的喜欢忽然就淡了些许。

    三日后,一切准备妥当,只待出发。

    陆明华披上披风,就见有人匆匆赶到,仔细一看,是伯父陆成文身边的书童,便止了步。

    “三小姐,老爷让我给您说一声,按时间来说,今日将士应该能抵达上京,到时估计不好走,要不您换个日子?”

    “今日?”陆明华没想到这么不巧。

    前些时日西北捷报传回,天子大喜,命大军班师回朝。没想到竟然正好是今日赶到。

    可——

    看了眼收拾的整整齐齐的院子和行礼,陆明华笑着谢过伯父的好意,只说行礼都收拾好了,哪怕遇上大军还朝也无事,左右那庄子不算太远,太黑之前总能赶到的。

    小厮只是过来提醒一句,领了命之后就走了,陆明华跟着上了马车,也出发了。

    将伯府抛在身后,她没有丝毫不舍,什么,还隐隐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马车一路朝东城门走去,便是寒冷的天气,也丝毫不影响街上的热闹,叫卖声起伏,直到出了城门,都还能隐隐听到那些声音。

    马车不急不缓的走着,忽然阵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大军归朝,闲人避让。”马上的将士高呼开路,身后两队黑甲骑士纵马驱开路上的人群,让出宽敞的地方来。

    车夫急忙问了句,陆明华没想到竟然真这么不巧,就让避到角落里去。

    远远的,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传来,甚至隐隐能感受到地面传来的震动,黑甲骑士如同浪潮般涌来,威势赫赫,让人心惊。

    百战之师,不外如是。

    陆明华挑开帘子看了一眼,不由心惊,下意识避开眼神,忽然发现,这角落里,竟盛开着几株腊梅,难怪她到了这里,就闻到阵阵隐隐的幽香。

    风尘仆仆归来的大军在距离城外一段距离停下,没过多久,就有人纵马从城内疾驰而来,马上的人到了大军前下马,微微弯腰尽显恭敬,不知说了些什么,黑甲骑士打头的人一提缰绳,一队人脱离队伍徐徐往城内而去。

    这边,陆明华打量半晌,终于选出了满意的腊梅,掀开车帘伸手去折了一支。

    花树晃动,引来马上之人遥遥一眼。

    只见,玉色指尖挑开车帘,一张秀丽娇美的容颜半露,轻轻嗅了嗅手中的花枝,浅浅一笑。

    他满身从边关带回的满身兵戈戾气,在这一个满足惬意的笑容之中,忽然就散去了大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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